我突然觉得,在今日中国,艺术家头衔前面加上一大堆职务,从什么协会主席到秘书长再到画院院长,而不管是正式的还是野鸡的,是一件很丢人的事!
丢人的意思是,艺术家这个称号前面为什么还要特别强调职务?不就是美协书协画院美术馆的什么长之类嘛!如果自信,如果真以为艺术还算是一种高尚的精神生活,如果觉得艺术家就很好,去掉这些个职务称号吧!可是,今天,不仅不可能去掉,而且,还是标榜自己的艺术如何牛的重要象征和可靠保证。殊不知,标榜的只是职务。至于艺术,谁知道呢?
尤其是,土豪类的艺术专业杂志还年年评选“艺术权力榜”,上选者官职在身,重任在身,意味着他们权力在握。如果身居某职而上不了这权力榜,会很郁闷的,因为那等于说你没有艺术权力!没有艺术权力,还如何操作艺术?无法操作艺术,又如何获取名为艺术的利益?那么,艺术究竟有多少利益?行中人知道,但不能对外说清楚;行外人似乎也知道,不太精确,但内心肯定认为回报很丰厚;舆论也这么认为,否则,进入这一行当玩艺术收藏的,为什么还日渐增多?正因为如此,艺术权力榜才炙手可热,凡在这榜里露脸的人,才会摆出一副伟大的样子,高昂着艺术的头,做深刻思考艺术状。
殊不知,艺术公开与权力挂钩,艺术成了一种公开的权力,艺术还是什么?艺术什么都不是!
请看今日之天下,美术馆各馆长互换展览,你的在我这里展,我的在你那里展,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奈何不得,批评了也没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艺术据说就是这样繁荣起来的。再请看今日之主流创作,动不动上千万几个亿,全成了各地院长主席瓜分的对象,你一块我一口。上头的艺术经费成为与艺术有关的官僚机构分蛋糕的对象,主流画家除了拿工资,还要拿正规项目。反正,好处占尽就是了。
怪不得现在艺术协会换头换脑时,彼此竞争相斗如此激烈,原来涉及巨大的利益。
我们有艺术政策吗?好像有,其实并没有。
什么叫艺术政策?从思想层面看,正面的精神指向当然是第一位的,积极上进的价值观当然是最基础的。在这前提之下,我们应该支持的是那些无法获取巨大商业利益甚至无法市场化的潜在的艺术发展潮流,应该发展那些有利于丰富人民精神生活的非利益化的艺术趣味,扶持那些有志于纯粹艺术创作的艺术家,尤其是年轻艺术家。在这里,首先要把文化产业和艺术区别开来,不要把文化产业当成是艺术,恰恰相反,在推动文化产业化的同时,要着重鼓励那些具有重要创新意义的、切合时代潮流的新生的艺术现象,鼓励精神创造方面的非功利性努力,否则,还要推动艺术干什么?彻底市场化不是更好?让艺术商业化不是更好?反正,文化产业化在某些人眼中其实就是艺术商业化。说起来彻底的市场化也还是不错的,如果真能那样,文化部门就要坚决减负,让全体艺术家变成业余的,取消工资,不要让纳税人去养活他们,而让他们自谋其生。事实上,艺术家已经活得很好了,有滋有味的,居于富裕阶层之列,不少甚至属于富豪阶层。
哪有一个国家在精神层面上会全力去鼓励艺术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市场化和商业化本来就是自由贸易的结果,根本不需要鼓励。不干预就很好了,或在法律与管理层面上有所干预,保证其能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就好了,用不着特别的物质鼓励。恰恰相反,对精神层面,比如艺术,尤其涉及创新领域的,涉及年轻艺术家的,却实在是需要鼓励的,是需要实在的鼓励的。我们的艺术政策,总的方针应该着眼于此,制定一系列既符合国情、又能够有效地推动精神发展和艺术创新的国家艺术政策。要知道,这关系到国家层面的软实力建设,关系到整体民族文化的输出,关系到全球化的精神现实。
现在好了,艺术成了权力,成了榜上排名的座次,成了一大堆的职务,你争我抢,闹哄哄的。一旦权力落实,一旦职务到手,就忙不迭地自我宣传,忙不迭地经营豪华的展览,然后再把什么大师巨匠之类叫得震天响,让人无法安静。艺术权力榜之后,艺术成了这个样子,身为艺术中人,难道不觉得丢脸?干脆宣布,以后别从事艺术这个行当,开出租车罢了!做农民工罢了!至少比较实际,不太混世。
艺术权力榜之后,这些鬼话,说了也白说,不说白不说,所以想着法子说。如此,而已。(老言:作者系中山大学教授)